帮信罪无罪辩护实战:从主观明知到情节严重,律师如何破解检方指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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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行为,两种命运,背后是法律专业人士的精准辩护与司法文明的进步。

近日,江苏省苏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对“小林”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,标志着当事人通过专业法律辩护权益得到充分维护。

这起涉及虚拟币交易的帮信案件,历经两年多拉锯战,最终以“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画上句号,为数字资产交易领域的法律风险防范提供了重要参考。

与此同时,2025年7月28日“两高一部”联合发布《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》,进一步明确了帮信罪的认定标准,对司法实践中的争议问题提出了明确的适用规则。

01 帮信罪的无罪辩护成功案例

在苏州市这起引发关注的虚拟币交易帮信案件中,当事人“小林”通过虚拟币交易平台进行操作,涉案流水高达百万元,最终却获得了不起诉的决定。

此案中辩护律师通过全面梳理案件细节,精准厘清虚拟币交易的流程、背景和主观认知等情况,提出了四大核心辩护观点。

买卖虚拟币本身不是违法犯罪活动,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禁止数字币交易,仅规定相关投资风险不受法律保护。

辩护人指出,“小林”在虚拟币交易平台的交易行为属于正常投资活动,与炒股性质类似,其赚取的投资利益不应被认定为“非法所得”。

无证据证明其参与他人犯罪。“小林”投资炒币时间较早,虽然他教会了小杰、小王如何操作使用虚拟币交易平台,但三人都是各自独立操作、自负盈亏,不存在共同经营或利润分成。

检方指控的相关交易,部分系正常资金拆借,部分系为了赚取差价,且无证据证明任何一笔交易与犯罪资金关联。

主观“明知”要件不成立。根据“两高”司法解释,认定“明知”需符合交易异常、提供技术支持等情形。

本案中,“小林”仅仅是为了赚取差价进行了交易,并不清楚小杰、小王是在为他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忙,未收取高额报酬,亦未采用隐蔽手段,不符合司法解释中“明知”的认定标准。

其交易行为不属于“支付结算”。“小林”的虚拟币交易操作不涉及人民币资金流转,也无需结算,仅在虚拟币账户间进行交易流转,且赚取的差价也是虚拟币。

因此,这与刑法及司法解释中规定的“支付结算”功能存在本质区别,不应当认定为“支付结算”。

02 帮信罪的构成要件与出罪事由

要准确把握帮信罪的辩护策略,首先必须深入理解其犯罪构成要件。帮信罪是指“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,情节严重”的行为。

主观明知是帮信罪成立的核心要件,也是无罪辩护的关键突破口。2019年“两高”发布的《帮信罪解释》第十一条,对于帮信罪构成要件中的“明知”如何认定明确了七种情形,包含六种具体情形和兜底情形。

六种具体情形为:“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;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;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;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、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、帮助的;频繁采用隐蔽上网、加密通信、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,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;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、帮助的”。

2025年7月“两高一部”联合发布的新规进一步明确了对兜底情形的认定标准。

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认定为“明知”:

非法提供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,非法提供具有改变主叫号码、虚拟拨号、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、软件

非法提供批量账号、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、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、语音验证的平台

因涉诈等异常情形被金融机构、电信业务经营者、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采取限制、暂停服务等措施后,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

事先准备应对调查的话术口径的

客观帮助行为是帮信罪成立的另一关键要件。根据刑法规定,帮信罪的客观行为主要表现为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。

在司法实践中,对于支付结算的认定存在较大争议。特别是在虚拟币交易等领域,交易行为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“支付结算”行为,常常成为案件争议焦点。

情节严重是帮信罪的入罪门槛。2019年《帮信罪解释》第十二条第一款明确了七种“情节严重”的情形。

而2025年的新规则进一步调整和整合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,将原规定的收购、出售、出租他人电话卡20张以上,调整为不再区分他人、本人,只要收购、出售、出租电话卡20张以上,即认定属于“情节严重”。

03 帮信罪的无罪辩护策略

基于帮信罪的构成要件和司法实践,我们总结出以下有效的无罪辩护策略:

主观不明知的辩护策略。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,重点审查行为人主观方面对上游犯罪是否明知。在武某某涉嫌帮信罪一案中,辩护律师正是通过证明当事人主观上对上游犯罪不明知,成功为当事人解除强制措施。

综合全案在案证据及事实,武某某完全不具备该主观认知要件,其行为实质上是受他人蒙蔽所致,本身亦是受害者,不符合帮信罪的主观故意要求。

客观行为不构成帮助的辩护策略。辩护人提交的相关聊天记录等证据清晰表明,武某某的行为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“帮助”行为,其行为性质不符合帮信罪的客观构成要件。

在虚拟币交易类帮信案件中,辩护人可以主张虚拟币交易操作不涉及人民币资金流转,也无需结算,仅在虚拟币账户间进行交易流转,与刑法及司法解释中规定的“支付结算”功能存在本质区别。

情节显著轻微的辩护策略。根据“两高一部”发布的《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》,及帮信罪的刑事政策精神,对于确系被诱骗参与、涉案情节显著轻微、获利极少且能认罪认罚或配合侦查的嫌疑人,应依法从宽处理,符合条件者可不予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。

在湖北黄石一起帮信案件中,辩护律师从“犯罪情节轻微”和“具备从轻处罚情节”的角度切入,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,并提交了聊天记录和谅解书等关键证据。最终,检察机关依法对嫌疑人曾某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法律政策适用的辩护策略。充分利用刑事政策精神进行辩护。2025年“两高一部”发布的新规强调,要在全面准确把握行为人是否“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”,是否“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”提供帮助,行为是否属于“情节严重”构成要件基础上,综合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帮信罪。

并突出强调在涉“两卡”帮信犯罪案件中,应先行查证流入资金中被帮助对象涉嫌犯罪金额等,是否达到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相关信息网络犯罪的入罪标准,防止仅依据行为人的行为符合“情节严重”一项情形,即一概认定构成帮信罪,切实避免客观归罪。

04 实践中的错误做法与批判

在帮信罪的司法实践中,存在着诸多错误做法,亟需引起重视并加以纠正:

客观归罪现象严重。一些司法机关在办理帮信案件时,忽视主观明知要件的审查,仅凭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帮助特征即认定构成犯罪。

特别是涉“两卡”帮信犯罪案件中,有的办案机关仅依据行为人的行为符合“情节严重”一项情形,即一概认定构成帮信罪,违背了主客观相一致原则。

主观明知推定随意。有的司法人员对帮信罪中的“明知”认定存在随意化倾向,未能严格把握推定明知的范围和条件。

特别是对于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是否“明显异常”,以及行为人是否“采用隐蔽手段”等情节的认定,缺乏严格、统一的判断标准,导致主观明知的认定扩大化。

情节严重说理不足。有的判决中对“情节严重”的认定说理不充分,特别是对于涉“两卡”以外的帮信行为,如何认定“情节严重”缺乏明确、统一的判断标准。

对于帮助行为与上游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分析不足,往往将上游犯罪的危害结果简单归责于帮助行为。

此罪彼罪区分不清。帮信罪与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以及诈骗罪等关联犯罪共犯的区分界限不清,导致同案不同判现象频发。

2025年“两高一部”新规虽然提出了根据是否事先通谋或者形成较为稳定的配合关系,准确区分帮信罪与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,但在具体案件中如何准确适用仍存在困难。

忽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。一些司法机关在办理帮信案件时,忽视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,对于处于犯罪链条末端、情节较轻的人员,未能依法从宽处理。

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、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,以及初犯、偶犯且获利极少的嫌疑人,未能充分体现教育、挽救为主的方针。

05 专业律师的价值与作用

面对帮信案件司法实践中的种种问题,专业律师的介入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、确保司法公正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和作用:

精准识别无罪事由。专业律师能够通过深入研读案卷、会见当事人、调查取证等环节,精准识别案件中的无罪事由,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。

在虚拟币交易帮信案件中,代理律师通过全面梳理案件细节,重点厘清虚拟币交易的详细流程、交易背景、主观认知等情况,根据在案证据提出关键辩护意见,最终推动检察机关以“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有效利用刑事政策。专业律师能够准确把握和运用最新的司法解释和刑事政策,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。

在武某某涉嫌帮信罪一案中,辩护律师正是根据“两高一部”发布的《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》及帮信罪的刑事政策精神,提出对于确系被诱骗参与、涉案情节显著轻微、获利极少且能认罪认罚或配合侦查的嫌疑人,应依法从宽处理的辩护意见,最终侦查机关为武某某解除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,退还了保证金,案件得以顺利解决。

全面收集有利证据。专业律师能够全面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,包括聊天记录、交易记录、行踪轨迹等,构建完整的证据链。

在深圳一起帮信案件中,辩护律师通过恢复手机聊天记录,确认了当事人被诱骗的具体经过,并同步收集了催款短信、行踪证据及退赔凭证等相关材料,最终为嫌疑人争取到不批准逮捕的有利结果。

娴熟掌握沟通技巧。专业律师能够与办案机关进行有效沟通,及时提交法律意见,影响案件走向。

在另一起无罪案例中,辩护律师基于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意见,与承办警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,经过近一年的努力,最终使案件得到顺利解决。

从苏州虚拟币交易不起诉案到深圳不批准逮捕案,从湖北黄石不起诉决定到另一起无罪案例,专业律师的精准辩护在帮信罪案件中正发挥着力挽狂澜的作用。

随着2025年7月“两高一部”新规的出台,帮信罪的认定标准更加明确,为律师辩护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武器。

对于身处帮信罪指控中的人们来说,委托专业律师介入,通过精准辩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已成为应对刑事指控的必然选择。

江苏蔡律师专注刑事辩护,具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大量成功案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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