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山西“狗咬人”防卫案,再论正当防卫必要限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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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有网友私信询问如何看待山西长治“狗咬人”正当防卫案?

这是一场始于2025年正月初二的邻里纠纷,因辩护律师的介入,将“正当防卫”的界限问题再次推到了公众视野。

2025年1月30日下午,山西长治,申某良的儿子申某浩在村口空地被邻居郭某刚家拴养的狗咬伤。申某浩一怒之下将狗摔死,随后矛盾迅速升级。

当晚7点左右,狗主人带领妹夫、外甥等多人来到申某良家将申家玻璃砸破,大门踹开。随后与申某良在客厅东侧窗台扭打。申某良随手拿起放在窗台上的刀挥刺,致郭某刚死亡多人重伤。

11月13日,该案在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公诉人认为,被告人申某良的行为属正当防卫,但防卫过当,因此构成故意伤害罪,但应减轻处罚。而辩护律师则坚持认为,被告人属正当防卫,并未防卫过当,不构成犯罪。

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出:“对方多人持械闯入住宅,破坏财物、辱骂殴打,属于正在进行的严重不法侵害。而被告人的反击,在空间封闭、光线昏暗、人数劣势的条件下,属被逼无奈。”律师还强调:“不能让一个在自己家被十人围攻的人还要精准判断防卫的力道。”-

为了还原事实真相,辩护律师甚至建议法庭在夜间组织实地勘察案发现场,让法官亲身体验在当时的空间和光线下,看看一个普通人能否做到“适当防卫”。

可以说,山西“狗咬人”案引发的正当防卫争议,不仅仅关乎个案当事人的命运,更关乎每个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的权利边界。

多年来,正当防卫的认定一直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难点。

它不仅要求防卫人保持极度克制,还要在无法精准判断的情况下做出“适当”的反击,这在实际情境中可以说几乎不可能做到。

辩护律师强调在混乱、黑暗、人数劣势的情况下,不能要求防卫者精准判断力道和打击部位,这一观点触及了正当防卫认定的核心问题。

个人觉得,如果此案最终认定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,将是对公民自卫权利的重要肯定,也是对“法律不应强人所难”这一法治精神的回归。

那么大家又如何看待这个案件呢?欢迎在留言区留下自己的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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